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我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面向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注重学习,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服务意识。
(五)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六)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有境外(含港澳台)留学经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211办公室,联系电话:82521071。
3.报名材料: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个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以及《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所报岗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如所报岗位人数超过3人,不到6人的,核减1个岗位名额。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考察由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xing.gov.cn)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确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2521071、82521081。
监督电话:82521065(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1.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rlsbj.jiaxing.gov.cn/art/2020/10/27/art_1229289160_4003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