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文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校园招聘)
根据长江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我局2021年度校园招聘5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昆明、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上海。长江委水文局是为国家水利事业和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原则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缺勿滥。
3.除经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名额。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地点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50个,招聘人员53人,招聘地点及考程另行通知。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江委水文局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校园招聘)》。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应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含2021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足球游戏:、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因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报到人员,最晚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并到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不予录取。
4.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20年10月16日起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长江水文网及相关网站 公布招聘信息,水文局2021年校园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江水文网随时发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可通过现场或通过长江水文网招聘专栏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公开招聘工作组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考生提交的个人简历、学习成绩登记单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交的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研究方向证明、在校期间公开发布的论文著作及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审核。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及相关部门开具的具有2021年度派遣资格的证明文件等。
(二)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面试。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直接面试;学历为其他要求的岗位,按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人时,均进入面试,第5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
(四)考核及体检人选确定。面试设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线人员按岗位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并签订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五)考核。考察了解初步人选基本情况及在校表现。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六)体检。考核合格人选在水文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录取。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长江水文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备案,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文局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人员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长江委水文局人事劳动处
联 系 人: 欧阳骏
联系电话: 027-82927765、027-82829618
单位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单位网址:www.cjh.com.cn(长江水文网)
单位邮箱:cjhgkzp@cjh.com.cn
九、招聘工作监督
由上级人事部门、水文局机关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长江委水文局监督组织:长江委水文局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27-82829612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2020年10月16日
来源:http://www.cjw.gov.cn/zwzc/rsxx/rczp/50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