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计测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等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 | 学位 | 最低工作年限 | 所学专业要求 |
环境试验 | 1、环境试验日常检测; 2、环境试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3、参与环境试验科研工作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机械工程相关专业 |
电能计量 | 1、从事电能与功率参数、高压与互感器计量器具的技术服务; 2、从事电能、高压计量领域科研研究; 3、负责电能与功率参数、高压与互感器华东及上海市最高计量标准的建立、运行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仪器仪表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电气、高压相关专业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应聘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招聘邮箱(邮箱地址:zhaopin@simt.com.cn),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附件发送,谢绝来信、来访。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16:00。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筛选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不低于所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自行组织,主要通过笔试、面试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数,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信用记录、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人员等招聘结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最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核当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随申码”为绿码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当天考核。“随申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参加考核前3天内本市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后可以参加当天考核。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核。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0798517
邮 箱:zhaopin@simt.com.cn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015/t0035_1394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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