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镇海公安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海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待遇 |
防爆队 | 2 | 男性,18-2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 能听懂宁波话 | 5-6万元/年 |
接警处 | 3 | 男性,18-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 能听懂宁波话 | 约5万元/年 |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工作主动性较强。
(二)资格条件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部队转业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的人员(驾驶摩托车)、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
1、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以拨打0574-86635962详细咨询。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投递至邮箱490800013@qq.com,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至现场报名,现场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学历等资格审查(地址:九龙湖派出所,宁波市镇海区龙源路与九龙大道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九龙湖镇人民政府边。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10/t20201015_105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