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0〕69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考试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辉
副组长:傅革、罗小军
小组成员:余蕊娅 陈航 陶进 许江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高职扩招考试相关工作。为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安全保密、防范作弊、应急处置的意识和能力,根据考试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分别做好考务、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网络测试平台技术、考风考纪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工作组与任务安排
为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本次考试工作将分以下工作组协同配合进行:
1、考务工作组:
组长:余蕊娅
成员:陈昆华 李昆华 舒立辉 叶存亮 许建军 李晶晶
工作职责及任务:根据《2020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说明》和《云南省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编制说明》组织命题,完成考试成绩统计等工作。
2、网络测试平台技术组
组长:陈航
成员:罗超 刘敏
工作职责及任务:负责网络平台调试、导入试题到平台,编制平台操作说明及考试过程的录像监控、屏幕录制。
3、防疫工作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许江
成员:刘波、杨丽萍
工作职责及任务: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考试期间二十四小时供电等。
4、监督组
组长:陶进
成员:李婕 杜艳萍 高勇
工作职责及任务:做好考风考纪及各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工作。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评价方式
本次高职扩招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
(二)考试方式:采用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满分300分。
(四)考试时间
1.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10月26日
2.正式考试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 | 考试时间 |
语文 | 2020年10月28日 9:00-11:30 |
数学 | |
英语 | |
政治 |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2020年10月28日 14:00-15:30 |
三、考试软硬件环境
(一)考试设备
采用主机位和辅机位“双机位”模式,考生需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手机或电脑,推荐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主机位用于进行网络考试;另一个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用于监控考试场所。
主机位(电脑端)打开网址:https://www.zhihuishu.com/,如使用双手机进行考试,则主机位(手机端下载APP:知到)
辅机位(手机端)下载手机APP:钉钉
(二)考生准备
1.登录手机APP:钉钉,接收到视频会议邀请,加入视频会议,打开摄像头、麦克风,将手机放置于侧后方,能看到本人及电脑屏幕位置,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确保电量充足。
2.考试需要稳定的网络支持,考试前务必检查网络信号,确保在考试过程中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的情况,建议使用稳定的WiFi或者4G网络。
3.考试过程中不可切换出考试界面,不可接打电话或切换至其他app界面,考试前需关闭无关的其他应用程序,如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确保在考试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
(三)考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考试,考前进行考试环境的360度环绕展示。整个考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在考试场所,不得出现其他人或其他声音。
四、考试流程
1.视频监考员通过钉钉视频会议连线考生。
2.考生通过手机端(视频监控端)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并进行考场环境360度环绕展示。
3.考生将手机端(视频监控端)安放至规定位置。
4.考生通过电脑登录在线考试网站(智慧树网站),进行考试。
5.考试结束后退出在线考试网站。
6.退出钉钉视频会议
7.特别说明:在考试期间,因网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测试的考生,学校将统一另行安排考试,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五、录取时间
本次高职扩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进行投档,网上查询录取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录取结果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查询,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此次考试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在线考试需在家或在人少、信号好的地方进行,保持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二)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加强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等工作人员和场所的防疫管理。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考前连续14天进行健康监测,工作期间进行体温监测,如发现发热(37.3℃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将立即送医,不得参与工作。
七、应急措施
(一)加强对出卷教师的保密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考试题目。试卷出题人出现泄密事件时,第一时间报院领导、省招生考试院,严格控制涉密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并同时启用备用卷。事后将根据事态情节作出处理决定。
(二)配合学院疫情防控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好检查,消除隐患。
(三)考试期间若发现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行为,立即保存视频证据,必要时请警方介入,并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做好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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