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系统
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递补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等后续工作方案》、《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第一批次递补的公告》,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轮资格复审和第一批次递补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递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递补的对象:
报考昆明市检察系统岗位,符合《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进入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递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第二批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4 日(星期三 14: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809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笔试准考证(2份)、本人身份证、司考A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报考岗位所需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于资格复审后交审核单位留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四、疫情防控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云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朗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对告知内容有疑问的,工作人员应详细为其解释;工作人员须对考生朗读过程逐一进行录音录像,并请考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上抄写相关内容并签名;特别注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不得带离现场,严禁考生拍照。
六、其他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http://www.kunming.jcy.gov.cn/)。
(二)资格复审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1-66057029
附件:《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递补人员名单》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递补人员名单.xls
来源:http://www.kunming.jcy.gov.cn/jcxw/202010/t20201014_29852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