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法检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等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沧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面试对象
(一)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7:30。
(二)面试对象。全市报考检察系统岗位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地点和面试方法
(一)面试地点。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五楼(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
(二)面试方法。检察官助理岗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以及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检察院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面试前,每位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以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公布
(一)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全省统一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对于每一个考场,首场面试结束、第二场面试开始前,由引导员带领首场面试考生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其余场次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综合成绩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考生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次日在“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Lincang.jcy.gov.cn)上公布。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自资格复审之日起须注册申请“云南健康码”,自资格复审之日起至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参加面试考生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考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当天,如发现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隔离考场参加面试,则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由同一组面试考官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原计划采用“模拟控辩面试”方式的也统一调整为“结构化面试”,按原抽签场次和控、辩顺序面试)并依托视频或录像等方式进行面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请保持手机畅通,主动与招录部门联系,参加面试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经资格复审合格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提交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考生请于10月19日上午7:30准时到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由党史法治廉政教育基地入口审验合格后进入面试场所,工作人员再次复核身份并引领进入候考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要按时参加面试等考录后续环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事前要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面试时间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生面试时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七)面试考生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手机物品收交保管、考生代表推荐、面试题本抽签、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八)考生按面试题本规定要求进行面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
(九)根据规定,面试内容涉密程度高,任何考生不得向外透露面试内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十)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83-3065206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http://www.lincang.jcy.gov.cn/ljdt/202010/t20201012_29838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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