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规定,为适应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统称“新区”)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现场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1届公费师范生,共计3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1届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中学语文、小学语文、学前教育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英语能力:应聘中学英语、小学英语岗位,英语水平须达专业英语八级。其他专业达到应届毕业生要求。
4.非四川籍2021届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取得生源地省份教育厅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2021年8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将赴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组织校外招聘专场,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以相关高校官网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通知为准。每名应聘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时间: 10月16日,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10月19日,陕西师范大学专场。
10月22日,西南大学专场。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在招聘当天都须同时提供个人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各种荣誉证书。
4.资格初审。报名后进行考生资格初审, 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整个招聘程序均会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者,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考核
1.初审合格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根据实际另行通知,请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分别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经考核招聘小组会审后,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
(四)原件校验
体检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审查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荣获的荣誉证书、各类比赛等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时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能力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于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调离。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督电话:028-61889625。
七、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028-68772830;13568953330。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2020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17/2020-10/10/content_d00a668f58804c73b0571edb1b7912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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