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2020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1号)精神,经渭南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渭南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具体招聘专业等条件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渭南高新区门户网(http://gaoxinqu.weinan.gov.cn/)发布公告。其余工作安排及公告均以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含在2020年陕西省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会上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渭南高新区崇业路16号创业大厦217室报名。
时间:2020年9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渭南高新区崇业路16号创业大厦217室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持证件和资料:《报名和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自行填写打印)一式两份,5张二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报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报名。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报名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时,该岗位应聘人员无需参加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进行复审确认,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拟聘人员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渭南市人社局、渭南市卫健委将通过复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渭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渭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卫生管理与疾控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及办理聘用手续。卫生管理与疾控中心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人员上编、工资、社会保险等手续。同时,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三、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报名和面试现场查验。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渭南高新区2020年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0913-2111530(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913-2110808(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渭南高新区2020年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计划.xlsx
附件2:渭南高新区2020年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来源: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6162.shtml?visits=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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