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鹰潭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职能部门同意,鹰潭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专业懂行、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招聘进来,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思想觉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有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团队精神;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从业经历;
4.无计划外生育;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定向生、免费师范生;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鹰潭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含)(年龄计算: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2020年鹰潭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表格见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492302485@qq.com)。具体要求:一是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报考时务必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详细联系电话见后),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四是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报考人员有关招聘事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应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于报名时间结束之后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设在市本级。
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经济管理、哲学、历史、公文写作等知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2020年鹰潭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如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如招聘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或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五)成绩计算
1.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鹰潭市司法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一经聘用,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鹰潭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违规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三年内禁止参加鹰潭市各类人事录(聘)用考试。对考生笔试答卷进行答案雷同检测,确定作答雷同科目的考生成绩按《江西省人事考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考生在笔试、面试期间,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五、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01-6690510(鹰潭市司法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690527(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http://sfj.yingtan.gov.cn/art/2020/9/24/art_2721_560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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