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20年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一、云南省省直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在体能测评中,每名考生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测评的考生要严格遵守云南省司法厅公告的《云南省监狱戒毒系统2020年度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所述内容(登陆云岭先锋网公务员招考栏查看下载)。
考生因身体健康、未能按时到达测评现场、未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评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体能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后将逐一进行身份确认,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在测评过程中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个人所带通信工具在测评正式开始前交工作人员保管。
五、考生家属、亲友等与测评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评现场或在测试场地周围逗留。
六、参加测评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建议着运动类服装为宜。
七、考生在指定位置等候测评,并按抽签确定的顺序,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到各测评点,依次参加测试。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有身体不适者,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如身体状况不允许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执意要参加,须签订保证书,由此导致的后果自负。测评中发生意外受伤,不能继续完成体能测评的,按放弃体能测评处理,考生须签字确认。
九、测评前,考生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的讲解,明确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测评后,记分员登录完考生各项目成绩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并经裁判员、监督员签字后为有效成绩。
十、测评成绩分合格、不合格等次,三个项目均合格才视为体能测评合格,有一项未达标者,则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剩余项目的测评,也可选择不再参加剩余项目的测评。测评成绩于当场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意,应当场向监督仲裁人员申诉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十一、考生如已怀孕,须在测评前主动申报,由本人和家属提出申请,在《责任书》签字后,方可安排测评,隐瞒情况者后果自负。
十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当日,在云南警官学院同时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请考生按招考公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来源:http://jdglj.yn.gov.cn/ynjiedu/TongZhiGongGao/13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