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20年下半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湄潭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湄潭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湄潭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湄潭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㈠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㈡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㈢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㈣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㈤教师资格考试。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即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应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遵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湄潭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2020年9月21日-10月9日(其中10月1日—8日除外)
㈠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按在居住地、工作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网址:http://www.jszg.edu.cn,)。
㈡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
㈠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23日(期间的工作日)
㈡地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均设在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点:中国茶城)。
㈢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由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来现场的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将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口册或居住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证件照2张(要求与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于2020年10月23日前邮寄到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邮寄地址: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851-24257520,张老师收);能来现场确认的,请带上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口册或居住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2张在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
㈣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承诺书》并签名后上传系统。无犯罪记录材料核查,内地申请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在做出认定结论前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㈤申请人员的体检。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申报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2020年下半年网上报名开始后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的体检均予以认可,做到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体检,体检表见附件四。
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六、公示及认定阶段
㈠审查认定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㈡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遵义市教育局.政务”—“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七、证书发放
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获得认定者于2020年11月10日后携带身份证到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联系电话:24257520)领取。
联系电话:24229221、24257176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1.湄潭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定流程
2.致香港特别行政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
3.致澳门特别行政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
4.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小学、幼儿园)
附件一
湄潭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流程
(2020新版)
一、网上申报:2020年9月21日-10月9日(10月1日—8日除外)
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或湄潭县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XX学科。并选择现场确认点“湄潭县教育局”,如实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网上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及体检
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0日-10月23日(期间的工作日)
地点: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㈠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由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来现场的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将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口册或居住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2张于2020年10月23日前邮寄到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邮寄地址: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851-24257520张老师收);能来现场确认的,请带上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口册或居住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2张在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
三、审查认定阶段
审查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现场确认收集完成申报人申请材料后,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于2020年10月26日前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材料由湄潭县教育局进行审查认定。
四、公示
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
告知申请人是否获得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遵义市教育局.政务”—“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证书发放
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获得认定者于2020年11月10日后携带身份证到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联系电话:24257520)领取。
联系电话:24229221、24257176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文章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009/t20200922_63315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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