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应急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单位简介、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适用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原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离职处理未满5年的(截至2020年7月31日)。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五楼506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揭东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后正反面打印于报名时提交,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等证书及相应资格条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的,应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符合第二项条件的,应提供地级市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报考者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报名需提前7天以上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人员方可参本次现场报名。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报名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由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9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报考者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综合总分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
(二)面试。面试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现场公布。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ed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按管理权限报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属我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拨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十一、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方案未有明确的问题,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本方案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0663—3296339(区应急管理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附件:1.揭东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简介
2.揭东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揭东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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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jiedo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82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