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2020年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按照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规定,为顺利开展全旗2020年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按照紧缺先招先用的原则,计划招聘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医师1名,护士1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则上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或在乌拉特后旗苏木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乌拉特后旗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10.对于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样报考资格。
11.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9号),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2018、2019以及2020年毕业),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若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相关信息还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网址http://www.wlthq.gov.cn/)上公布。
2.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方案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从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下载《乌拉特后旗招聘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携带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2张(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
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需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要填写未就业时期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
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说明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
2.本次招聘不收取招考费。
3.《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乌拉特后旗2020年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比例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公布。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准考证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放,应聘人员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发放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提供相应的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三)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
(五)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六)笔试成绩计算
卷面成绩均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
笔试成绩÷2+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政策加分分值为2.5分。
(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旗委组织部、人社局指导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事先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过程中,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档案审核由旗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旗卫建委统一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组织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按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乌拉特后旗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简章由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2.公开招聘总体政策咨询电话:0478-2621533
3.监督举报电话:0478-2621534
附:
1.《乌拉特后旗2020年招聘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乌拉特后旗2020年招聘苏木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组织部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来源:http://bskszx.com/html/4/Content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