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告
合肥市庐江县2020年“三支一扶”入围人员名单已在合肥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结束,根据《安徽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依据笔试总分,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将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5)笔试准考证
(6)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在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核验考生的学历信息。请考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需另外提供相应的材料:
(1)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双方登记结婚时间在2020年6月29日前(含6月29日)。
(2)我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4)尚在岗位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退伍的义务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支教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书面承诺书(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样式)(见附件3)或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7)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如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手续,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书面委托书(说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原由)、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以上证件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人社部门留存一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要另外打印自己留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地点: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文昌路66号)。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当场发放体检通知书。考生凭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3、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前,考生须进行“安康码”核验和测量体温,“黄码”、“红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体检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费用:5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时,体检医院现场收取现金)。
3、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
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体检当天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政审考察表
考生需提前下载政审考察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二)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或之前到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或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进入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专栏申请档案转入。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须通过电话或现场查询的方式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上述材料须在9月10日前送交县人社局305室。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而又不能说明客观原因且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提供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对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事业办)
附:1、2020年合肥市庐江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政审考察表.doc (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j.gov.cn/zwdt/ztzl/rszk/119881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