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一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按照招聘工作计划,本次招聘的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四)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聘用期限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主要从事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六)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神湾镇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局1号窗口);
(四)交通路线:935路、206路车乘坐到彩虹路口站步行至神湾镇行政服务中心。
(五)联系电话:86604256;联系人:吴先生。
五、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具体组织实施。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四)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不受面试人数比例限制)
(2)面试对象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情况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最高分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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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zsswz/gkmlpt/content/1/1833/post_1833073.html#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