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0年7月25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 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 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 1 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梁山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40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教育系统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7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8月6日9:00—8月9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7368759@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736875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梁山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0年7月2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开始时间前三天,人员不再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选定岗位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五、选定岗位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并等额组织选定岗位(已报名到具体应聘单位的人员,不需选岗只需确定岗位)。选定岗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岗位确定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一经公布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按学期算)较晚优先的顺序选定岗位(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
六、考察体检
对岗位确定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梁山政府网(http://www.liang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7368759
附件:
1.2020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7.13).xls
2.附件2:2020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liangshan.gov.cn/art/2020/7/13/art_32905_2586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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