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关于招聘就业见习生的公告
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2020年7月面向社会招收见习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赣县区辖区内户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4.熟练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等符合职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
5.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个人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8日。
2.报名要求:考生持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领取)、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底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到区人普办(赣县区人民政府主楼0203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尹权,联系电话:07974438089、15079721986
3、报考者提供的以上材料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面试体检及政审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面试、实际操作、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见习合同等程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由区统计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办法
1.见习管理:见习期限为6个半月,从签订见习合同之日算起。
2.见习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正式聘用工资2300元/月。
3.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及学历进修、创业培训等有利于见习生成长和就业的活动,用人单位将会给予一定的假期。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ap.ganxian.gov.cn/info/1312/706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