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20〕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区教育体育人才需要实际,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面向有关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B类)和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高校(名单见附件4),2020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报名应聘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一高级中学的,还需在普通高中参加过奥赛竞赛并取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大学期间参加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任意一学科竞赛并取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报名人员中,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人员,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招聘学科及数量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区(街道)小学:语文职位一15人,语文职位二15人,数学职位一11人,数学职位二11人,英语职位一11人,英语职位二11人,音乐5人,体育6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7人,道德与法治2人。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一高级中学:数学1人、物理1人。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5月30日。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完整、如实填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xqjtjrsk@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校园招聘报名表(小学或高中,职位:相应学科,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http://www.huangdao.gov.cn/)予以公布。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或核减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四、面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面试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如一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九、有关说明
(一)对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师资需求及各学科的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http://www.xihaian.gov.cn/、http://www.huangdao.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附件1: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B类)和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高校
2020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www.huangdao.gov.cn/n10/n27/n98/n103/n215/200520215739158581.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