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四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3、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
4、执业范围与专业相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以网上投递《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提交简历。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2、将电子版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syyrskjl@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学历+简历”,例如:眼表疾病中心技师张三本科简历)。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成教学历的,需提供初始全日制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体检、公示、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
(二)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特殊岗位根据岗位需求除笔试及面外需进行实操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实操考核成绩)。
四、体检、公示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公示及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院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两周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未经发布者允许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29-87408581,87480712
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7:30。
西安市第四医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来源: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5586.shtml?visits=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