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全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隶属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省属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2020年决定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整形外科医师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公开考核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球招聘,并符合此次招聘的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相关专业 | 职称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整形外科医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
整形外科 |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45周 岁及 以下 | 能独立操作整形手术,了解行业发展趋势,能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
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信息公布时间:2020年3月31日。
2.信息公布形式:招聘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招网和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9日
报名邮箱:wuyuan66725537@163.com
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号
联系人:冯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725537
3.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⑴报名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WORD格式;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JPEG);
③个人证件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认证材料(PDF或JPEG格式);
⑥医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证书(PDF或JPEG格式);
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PDF或JPEG格式);
⑵报名材料要求:
①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②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③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组织考试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考核招聘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考核、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公示
依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其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⑴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⑵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⑶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三个月,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业绩年薪10-30万元人民币。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003/48c4d48c299d4c69b22ed1ed902290d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