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人民法院招聘1名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研究决定招聘1名书记员。
一、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
5、无违法违纪行为;
6、本县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金溪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携带1张一寸照片,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刘燕玲,联系电话:18779445016。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 1 月9日。
2、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到我院面试。
四、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 速录技能测试为打字速度和准确率,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五、面试通过速录和笔试之后,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六、拟录用人选。由院党组决定。
七、录用被录用人员为我院临时合同工,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工作服务期限至少2年,2年期满后,双方根据需要均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工资面议。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xi.gov.cn/zgjx/ywdt/20200103/002007_150c7a38-9578-4738-9004-2f2f3e740c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