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一、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简称“普通话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普通话测试工作按照国务院直属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标准和规定执行,由国家、省、州、县四级语委、测试中心和站点组织实施。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认定颁发,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下等级证书由各省(直辖市)级语委认定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无有效期限制。
二、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
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在州语委领导下开展楚雄州内各类应试人员(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和学生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由楚雄师范学院普通话测试站负责)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管理工作,指导10县市普通话测试点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设在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六楼),地址在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73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8—3116517,工作人员电子邮箱:849680344@qq.com。
三、楚雄州普通话测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全年(国家和地方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考生可就近向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或10县市普通话测试点(设在10县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报名,报名以现场报名为主;若不能到站点报名,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若集体多人申报测试,请负责人和测试站点联系报名事宜。
(三)报名工作
1. 现场报名: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小1寸“JPG格式”电子版证件照片和测试费(在校学生2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到相应站点申报测试。
2. 电子邮件报名:请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足额缴纳普通话测试费(标准同上),并将考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照片、缴费凭信和小1寸“JPG格式”电子版证件照片共4项材料打包(文件包及各项资料需注明考生姓名)上传到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工作人员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进行申报确认。
四、组织测试
楚雄州普通话测试采用定期测试和随机测试两种方式。考生取得测试资格后,州测试站提前一周发放普通话测试准考证并通知考生参加测试。
(一)定期测试:每年6月和12月各组织一批测试。主要面向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和社会考生。测试地点分别在楚雄技师学院和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随机测试:根据申报单位和应试人需要,楚雄州测试站综合全州报名情况随机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测试。
五、其他事项
(一)测试规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测试。证件不全、逾期或超过准考证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该次考试资格作废。考生到考点报到后按照普通话测试规定和考务人员安排依次参加测试,若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则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领取证书: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点收到证书后10日内通知考生领取。等级证书领取时限为两年,逾期不予保留。参测单位和考生请于规定时限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楚雄州指定测试站点领取证书。如考生请他人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和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并经核实方可代领。
(三)测前培训:测试单位和考生如有需要,楚雄州测试站点可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测前辅导。
(四)其他:考生若对相关工作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
附件(自行下载):1.楚雄州普通话测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楚雄州普通话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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