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精神,经上级同意,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教师,3人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09年毕业及就业期内未就业的经济学、公共管理、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3、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流畅的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四、报名时间
应聘者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学生证),身份证及免冠近照于2009年4月15日—4月25日到市委党校组织科报名(也可电话报名)。
五、试讲时间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请于2009年4月27日到市委党校报到,28日上午8:30在教学楼五教室进行试讲,自选一个本专业学科专题,制作多媒体课件,时间30分钟,学校组成考评小组实施考核,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监督考核的全过程。
其余未尽事宜与市委党校组织科联系。
联系电话:0879-2200498
特此公告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