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赣州综合保税区干部队伍建设,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赣州综合保税区党工委研究、报经赣州市委组织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赣州综合保税区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详见职位表,共考选15人。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全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录用后转为参公身份。
(2)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即2016年1月1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工作年限及年龄等相关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人事档案所记载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
6、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7、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五)考察。由赣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和赣州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zhrss.gov.cn)、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www.gzkfq.gov.cn)等网站公示7天。
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八)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四、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0797-8371220或赣州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8108799。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8108799咨询。
赣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赣州综合保税区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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