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汕尾市第七职业技能鉴定所,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地址 | 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 工种和等级 |
申请单位(红海湾人社局),申请设立汕尾市第七职业技能鉴定所 | 江志雄 | 红海湾东洲街道湖东小学内 | 维修电工(初级); 西式面点师(初级)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3日(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3377890 受理人:李转柳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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