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就公开遴选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审核材料。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三)审核程序
1.预审。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通过电话通知审核对象,审核对象须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5:00前,将审核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电子邮箱:593729593@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遴选公务员”命名)。审核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须及时与我局联系。如因电话原因联系不上,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复审。我局根据简历情况、专业需要、工作经历及岗位匹配性对符合预审条件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未列为审核对象的考生,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部门的递补通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
(二)面试地点: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楼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
(三)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以便依时赴考。
2.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楼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当天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安排在12月27日上午进行,由我局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到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请认真阅知《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我局决定。
五、公示与转任
我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转任人员,在我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六、咨询方式
电话:0756-2219726 18928090313,
传真:0756-2233641,邮箱593729593@qq.com 。
附件: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