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1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区粮食局、区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区国土局乡镇国土所、埇桥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计划
详见《埇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区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
3.受党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
4.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4日-12月28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考区粮食局、区商务局、区国土局岗位的,在各选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如下:
区粮食局:埇桥区粮食局二楼204人事股 ,联系电话:3684456,张莎莎。(地址:埇桥区浍水东路366号区粮食局)
区商务局:埇桥区商务局六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100808,孙志华。(地址:埇桥区淮海中路国贸大厦6楼)
区国土局:埇桥区国土资源局四楼403政工室,联系电话:3686010,杨飒。(地址:埇桥区磬云路汇金广场c座)
(2)报考埇桥经济开发区岗位的,在埇桥区人社局419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3636050,徐健。
3.报名所需材料:①《埇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将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如不能胜任选调岗位的工作,可仍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五、其它
1、区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选调的相关工作。
2、本公告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4541(区纪委)
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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