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就2017年省检察院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7年12月19日(周二)上午10时;
(二)地点:省检察院15楼会议室;
(三)内容:面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报考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复审结果:复审合格者,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失去面试资格,依次递补人选。
二、面试及业务水平测试
(一)时间
1.面试时间:12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30;
报到时间:上午8:40。
2.业务水平测评时间:下午3:00-5:00;
报到时间:下午2:45。
(二)地点
报到地点:省检察院15楼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共15分钟。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报考100701职位(从事文稿起草综合信息等工作)考生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遵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三)因我院附近停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面试。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阳光检务网”以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我们将通过以上平台陆续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