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聘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中心
事业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聘事业管理人员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县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职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3名。
二、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或者专技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在基层工作的,服务年限需满5年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年龄35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比选择优。
(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选聘人员公示、办理选聘手续等程序进行。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8:00。
(2)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人:赵杰斌。联系电话:6122434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人员同时附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单位近两年考核证明,单位基层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各1份。
2. 资格审查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不准参加笔试。
3. 开考比例
按岗位拟聘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领导小组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决定选聘开考人数。
4. 笔试
笔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取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第二天在县发展改革局公示栏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对分数异议或者需要查询分数的,在公示期内由考生向县发展改革局提出查分申请。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5. 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笔试合格人员的分数从高到低1:1的比例,由选聘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6. 选聘人员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耿马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该岗位不进行递补。
7. 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工作纪律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聘事业管理人员工作方案》执行,并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83—6121360。
(二)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各考试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自觉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表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