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浙江省杭州第六中学等24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44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直接面试招聘教职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指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下同)
1.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3.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浙江省内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4.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5. 获得省级师范技能比赛(或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7. 免费师范生。
(二)优秀在职教师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2. 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3.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杭州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8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