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经中共资溪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共3个,其中正科级岗位1个,副科级岗位2个,具体为:
(一)正科级岗位:
参公单位:共青团资溪县委书记1名。
(二)副科级岗位:
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单位):资溪县乌石司法所长1名,资溪县嵩市司法所长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教师、医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团委书记人员年龄须在32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任职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及以前);报考司法所长岗位人员年龄须在27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任科员或九级职员满3年。
符合条件的同职级干部也可报考同职级岗位;
3、报考者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调任条件;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政治素质良好,有大局意识;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面试、差额考察、实绩公示、竞职陈述、差额票决、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抚州日报》、抚州新闻网、抚州发布公众号、资溪政府网、资溪电视台、资溪发布公众号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方法、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2、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的人数按照8:1比例开考。报考人数少于规定开考比例的,该职位将予以取消。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县外报名人员既可网上报名也可到公选办现场报名(资溪县行政中心南420室),本县报考人员必须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及任职经历证明1份;(4)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样表从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www.zixi.gov.cn)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网上报名人员可登陆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并按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
3、资格审查
县公选办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文史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时事知识、资溪县情等。笔试总分为100分。命题及评卷工作由县公选办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笔试评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5、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入闱面试,体检合格人数不足5人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小组由异地考官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后,每个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差额考察环节的人员。
7、差额考察及实绩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3(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发考察预告、实绩公示(本次公选实行实绩公示制,考察对象工作业绩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由考察组予以审查确认)、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参与、支持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需按规定填报《公选考察对象廉政报告表》、《干部基本信息表》、《近亲属有关事项报告表》并进行实绩公示。考察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依次递补,但连续递补2人后,仍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职位选拔。
8、竞职陈述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按1:2的比例,提出各职位参加竞职陈述建议人选,如竞职陈述人员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拔。竞职陈述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限时5分钟。
9、差额票决
在竞职陈述基础上,县委常委会对各职位建议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职位选拔。
10、公示任职
任职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任职手续。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8日。
五、待遇与管理
对公选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享受试用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工作的,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比照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是本县的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是县外的以县委组织部名义建议其所在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将其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公选人员被确定试用后,服务期不得少于5周年。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2、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资溪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电话监督举报。
3、本公告由资溪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5790869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0-10
资溪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