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师资来源结构,经日照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日照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届山东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2.招聘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联系双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均可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了解招聘政策、信息和岗位情况,通过《日照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学校联系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及材料发到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要通过联系电话予以确认;报考市直和东港区、岚山区、莒县学校的毕业生在报名确认后,及时将个人报名情况告知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局电话:0633—8771906、8779315,东港区教育局电话:0633—3226766,岚山区教育局电话:0633—2611227,莒县教育局电话:0633—6207710。各招聘学校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及时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2.资格审查。选聘学校与应聘人员联系双选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选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山东省外生源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每位应聘人员可报考不超过2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各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按照每个岗位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并由招聘学校通知。
3.面试。面试工作由选聘学校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方式,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结束后,各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应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与考察。体检在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三方协议,入职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与学校联系,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应聘资格。
本简章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3-877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