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特制定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南海区公路局科员3名,主要从事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文秘、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广东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男性;
(六)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有从事政策研究或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能听说粤语优先。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交通(公路)公众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3号南海区公路局4楼人事科406、404室。联系电话:0757-81237013、81237038,联系人:薛先生、彭小姐,邮政编码:528200。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受理。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快递至报名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公路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报名者可提供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独立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2-3篇。
(三)资格审核
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四)考试
考试分三个程序:第一次面试、笔试、第二次面试。
1.第一次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性。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8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8比例的,按实际进入笔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交通(公路)公众网”网站公布第一次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交通(公路)公众网”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第二次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4.总成绩:总成绩由第一次面试、笔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按3:4:3比例计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第二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交通(公路)公众网”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确定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交通(公路)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三)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监督投诉电话:86321533、86223876。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