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永德县人民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人数
书记员岗位6名(男女不限)。
三、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归纳能力和速记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四)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六)户籍地为永德县。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永德县人民检察院605办公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获奖证书;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3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考试。
(四)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听语音打字。
面试采取综合素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内容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综合成绩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相结合,即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择优进入体检及政审程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进入;若仍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五)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自动弃权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由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进行考察。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550元;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保险,含五险每月3500元;出差按正式干警出差差旅费报销;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0883-5217172/13408883458
联系人:杨永梅
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