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 工作人员的身份;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 30日),性别不限;
(三)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要求
1.检验检测室科员1名,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化学(专业代码:a070301、a070302、a070303、a070304、b070301、b070302、b070303)、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代码:b082802)、药物分析(专业代码:a100704、b101005)、药物化学(专业代码:a100701、b101006)。
2.从事食品或农产品、药物残留定量检测工作2年以上,有大型仪器操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考试要求
(一)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实验操作和面试。
(二)具体要求:
1.考试当天上午先进行笔试,包括理论知识和写作,时间共70分钟,总分100分,理论知识和写作各占50分;
2.笔试结束后进行实验操作,考核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进行农产品检测样品前处理,时间120分钟,分数100分;
3.考试下午进行面试,考生回答3个面试问题,答题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
4.如参加考生超过5人(含5人),依据笔试和实操成绩之和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考生人数不超过5人,则全部考生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验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 11月19日前将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寄至我中心。报名者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将电话通知与职位相匹配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到现场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核对。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体检前必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函,如不能出具视作放弃选调资格。考核是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经本中心主管部门(市农业局)党组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电话:0757-83874301
传真:0757-8310676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大街20号玫瑰园市场三楼
单位名称: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联系人:林砺锐
邮编:528000
邮箱:5637939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