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钦州市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17〕3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发布2017年钦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规定,我院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马丽萍等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下午6:00前。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5楼a522室(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大道东大街123号),可乘坐1路、2路、3路公交车至东盟商贸城、金海湾蓬莱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周内,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是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中级法院政治部a522室,也可委托他人送达材料,被委托人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面试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二是将有关材料复印件寄送到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人事科;三是将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市中级法院外网邮箱zzb2852503@126.com。第二、三种方式在面试前1天再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候考室: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7楼a702室(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大道东大街123号),可乘坐1路、2路、3路公交车至东盟商贸城、金海湾蓬莱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式
采用演讲和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6日上午8:1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8:3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覃 筝,0777-3687085;
刘杰卿,0777-3687023。
附件: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