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与职位相匹配的人员。
(二)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男性,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预防医学(b100701)、食品卫生与营养学(b100702)、卫生监督(b100704)、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a10040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a100402)、营养与食品卫生学(a100403)、公共卫生硕士(a100903)。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1.未满试用期的;2. 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请报名人员于2017年11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以快递方式寄至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个人工作总结,业绩成果等。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1303室,邮编:528000,联系人:李小姐、黄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12055。
2.请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fscdc@fscdcs.gov.cn,邮件主题: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务员选调报名+姓名。我中心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选择与职位相匹配人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审核情况及考试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待定。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可作为我中心今后选调人员的依据。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我中心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由我中心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在“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221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