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考生面试须知等材料公示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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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首先对各位能顺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表示祝贺。为使各位考生能顺利参加此次面试,现将昭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2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考生请于2012年8月3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zt.gov.cn)和昭通党建网(网址:www.ztdj.gov.cn)以及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工作网(网址:www.ztrs.gov.cn)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通市昭阳区环湖北路51号,望海公园北侧)。
三、面试方法及考官管理
1.面试方法。本次面试在对具体岗位进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官调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官,均从昭通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在面试前两天,以昭通市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抽调考官,并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官进行提前封闭,集中培训。
3.考官组成。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每组考官的组成,每组考官由主考官和一般考官组成,主考官由具有三级以上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一般考官由具有初级以上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
4.考官回避。考官坚持回避原则,一是利害关系的回避,即: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考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其他人员可以提供考官需要回避的情况。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在场的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或核分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该考官符合回避条件必须回避。
5.考官监督。面试考官挂牌上岗,在考官封闭期间、考官抽签过程和考官面试过程等各个环节,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官进行全程监督。
四、面试考场安排
面试现场分为候考室、面试室和休息室。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集中在候考室。按报考岗位抽签的先后顺序由引导传唤员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休息,每一时段的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面试考点,面试期间,设专人负责管理各区的考生,杜绝各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五、面试命题
1.命题原则:根据面试通用测评要素,根据岗位需求,设定各要素权重,做到“因岗择人”。
2.成立命题小组,组织命题人员入闱命题;命题小组在深入分析招考岗位性质的基础上,命制面试试题。
3.面试题本制作完毕后按绝密件进行封存保管,每一时段面试开始前由纪检监察人员临时抽签决定面试的题本,面试开始时在核分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担任)的监督下当场开封试题。
4.试题按一式五份印刷,使用完毕后立即收回销毁。
六、面试程序
1.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每一时段面试前,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本人面试的当天上午7:15或者下午13:15准时进入面试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并共同商议推选1人做为本组的考生抽签代表。30个面试小组的考生抽签代表在考生代表抽签室统一集中并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统一抽签决定本组的面试考场。考生代表抽签结束后返回各自的候考室等待本组面试的开始。
2.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所有封闭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每组考官的组成和每位考官的面试考场,并填写考官考场抽签登记表。
3.工作人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相关工作人员的抽签与考生代表抽签决定本组面试考场同时进行,记时计分员、核分监督员、引导传唤员、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各自所在的考场。
4.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下根据报考岗位自行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并将考生抽签编号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对应进行记录,避免发生换签或错登现象,抽签结果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
5.面试开始。考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核分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担任)带领主考官和其他考官进入面试考场,熟悉面试题本。由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面试开始后,由引导传唤员根据每个考场的考生抽签顺序依次将考生逐个引导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6.计分统计。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当场亮分,记时计分员唱分。考生面试成绩由记时计分员按体操计分法评分,去掉每个要素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加权计算面试成绩,核分监督员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查审核,保证每位考生面试分数的准确性。
7.整个面试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到场监督和巡视。为加强监督,此次公务员面试邀请市纪委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做为监督人员参与30个考试的整个面试监督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2日到达昭通市,按面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本考场第一位考生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讯工具(通讯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在身上,一经发现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省公务员局在全国范围内五年禁考。
3.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公安类岗位的面试人员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考生不准在面试考场内吸烟。
5.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6.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持云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确认表和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面试候考室,请所有面试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候考室管理规定》以及《面试人员纪律要求》。
8.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9.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10.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
11.面试考生可于2012年8月3日到昭通市实验中学熟悉面试的相关场所。
12.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共设有8个候考室,每一组的面试考生都对应相应的候考室,其中面试组数为第1组至第4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一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5组至第8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二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9组至第12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三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3组至第16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四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7组至第20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五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1组至第24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六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5组至第28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七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9组至第30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八候考室候考。请考生在进入候考室之前务必仔细阅读面试日程表,认准本人所在的面试组数以及该组所对应的候考室,准确、准时在本人所在的候考室候考。
在设8个候考室的同时相应地设8个考后休息室,其中面试组数为第1组至第4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一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5组至第8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二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9组至第12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三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13组至第16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四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17组至第20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五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21组至第24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六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25组至第28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七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组数为第29组至第30组的考生面试后在第八考后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面试成绩。
13.由于每一候考室同时封闭四组面试考生,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在本组固定的候考区域候考(每组考生候考的区域有座签标注),不得与别组面试考生混坐。
七、有关纪律
1.考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严禁吸烟。
2.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要求,需要回避的考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不按要求申请回避的考官将取消其考官资格,报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3.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遇有作弊情形者,上报省公务员局取消其5年内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录资格,有单位的并建议其用人单位予以开除处分。
4.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官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的处分,或报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面试考场纪律的考生,取消考录资格。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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