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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11人公告 |
附件 |
1.2017年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 2.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
咨询方式 | 政策咨询电话:0574-89280168、89280167、89280192。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报名时间 | 10月25日 |
报名方式 |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述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于10月25日前发至邮箱nbhzwxqxd2017@163.com。一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
资格初审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选调计划的2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指标。 |
面试内容 |
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国外就读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需按资格条件要求出具由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工作证明); 4、职称证书; 5、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同报名表); 7、其他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与选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官网(www.hzw.gov.cn)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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