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党校是湛江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湛江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湛江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综合文字职位科员2名,网络技术职位科员1名,基建管理职位科员1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情趣健康,心态健康;
2.写作基础扎实,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附件2);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gdzj.lss.gov.cn)、中共湛江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jswdx.cn)和《湛江日报》发布选调启事。
2.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电子邮件报名以系统显示的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邮寄材料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电子邮箱为zjswdx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报考职位+姓名”。邮寄材料报名的,以中国邮政ems将材料邮寄至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市委党校人事科,邮编524032。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759-3186860。
3.报名材料(使用a4纸张):
(1)《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
(2)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2篇;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5)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分别盖单位公章,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
1.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前来笔试(资格初审未被通过的,我校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选调工作中任何环节发现并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采取现场统一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资格初审通过者凭本人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我校研究可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选须提交报名材料(3)项原件以供审核;报名时未提供报名材料(4)、(6)项的,须一并提供。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形成职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对象比例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征求所在单位意见。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同意考察并调动的,由我校组织考察;不同意的,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经我校研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我校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宜选调的,将不予办理选调手续;经我校研究可按程序递补拟选调对象。
(七)商调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有关部门审批,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1、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
2、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摘录)
3、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