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聘2名执业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类别和人数
在广东省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中选聘法律顾问,专业类别包括法理、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共2名。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洽谈、代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详见《法律顾问合同》。
聘任的法律顾问均为兼职。
三、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5、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6、没有不适宜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情况。
近3年指2014-2016年。
四、选聘程序
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县法制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选聘工作,选聘程序按报名、初审、评审、面谈、考察、公示、决定、聘任等进行,由县政府统一颁发聘书。
评审分书面评审、面谈评审两个环节。书面评审主要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面谈评审主要了解应聘者拟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情况,评审小组将根据书面评审、面谈评审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类别比例等因素,结合考察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和候选人选。
五、聘任期限及报酬
聘任期限为3年,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给予4-5万元的报酬(包括法律顾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日常具体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安排、管理和考核。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17年10月19日止)。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其他表格各1份(附电子文档);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近3年代理的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各不少于2份;
4、近3年工作(执业)情况;
5、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近3年的业务工作情况(包括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企事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情况);
6、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时间、工作团队资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7、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资料。
有意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地址: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德庆大道政府大楼211室)报名(9:00--12:00,15:00--17:30)。报名需提交材料要求及有关申请表格、法律顾问合同详见附件。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0758-7781710。电子邮箱:dqfzj.gov 163.com。
3、2017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人员(律师)近3年(2014-2016年)执业情况(申报用)
4、2017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人员近3年(2014-2016年)代理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情况(申报用)
5、2017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人员(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2014-2016年)执业情况(申报用)
德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德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