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工作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温州大学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9日起到2017年10月17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大学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温州大学纪委办公室:86598028,邮箱:jjjc@wzu.edu.cn;温州大学人事处:86598072,邮箱:rscszk@wzu.edu.cn;通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大学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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