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9:00—10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附件3)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lsxyrsc@lishanu.edu.cn,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学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者通过指定邮箱lsxyrsc@lishanu.edu.cn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包括《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网站(www.lishanu.edu.cn)进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的,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2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技能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教师D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余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社局、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6-3091108
电子邮箱:lsxyrsc@lishanu.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学院行政楼人事处305室
邮编:262500
四、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xxgk.qingzhou.gov.cn/)、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网站(www.lishanu.edu.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招聘过程中,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个人简历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