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综合二》主要是由经济法学、民法学构成,是法学理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专业的基础课。
一、考试目的
在于测试学生对经济法学、民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本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的经济法学、民法学理论研究能力与相应法律问题的处理能力,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质和培养潜力。
二、考试要求
考试内容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法分论、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四个部分。要求考生系统掌握经济法学、民法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具备处理经济、民事法律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参考书目
1、《经济法学》(第三版),漆多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民法》(第五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五、试卷结构
(一)试卷总分150分;
(二)内容结构:经济法学:90分;民法学: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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