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743号)的有关规定和报考我局各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现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的原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按以上原则,进入我局职位一面试资格审查人选3名,笔试最低分为63分;职位二面试资格审查人选4名,笔试最低分为68.5分;职位三面试资格审查人选4名,笔试最低分为73.5分;职位四面试资格审查人选4名,笔试最低分为68.5分;职位五面试资格审查人选6名,笔试最低分为68分。
二、资格审查的要求
(一)考生必须于2017年10月12日18:00前,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2.报名登记表;3.毕业证、学位证;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暂不能提供的,必须在我局确定考察人选前提供);6.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7.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8.2014年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属选调生的,提供选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二)考生须把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我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邮箱( 3438851165@qq.com)或寄送至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送达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发送或寄送后请与我局人事处负责同志确认。
(三)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四)凡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3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16002,13978866***
联系人:郭莹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