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本人、直系亲属和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历史清白;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责任心,保密意识强;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系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已取得学位证,外语语种为英语),从事网络工作有一定经验者优先;
5.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5)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月14日。
2.报名地点:龙沙区新乐街39号市委老干部活动室3楼(市委幼儿园北侧)
3.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0452-2791306(9月27日-10月11日)
0452-2810730(10月12日-10月14日)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3.报名表纸质、电子各1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4.在职人员必须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考”,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无工作人员不填);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题目委托有关部门命制,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公共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等能力。
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由市委办公室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经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七)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委办公室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