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镇(街办)工作人员力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符合安置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中为全县20个镇(街办)属事业岗位选聘工作人员80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凡2014年以前符合安置条件,年龄在47周岁以内(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14年(含2014年)以后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聘考试。
二、选聘计划及名额
择优为全县20个镇(街办)属事业岗位选聘工作人员80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选聘考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
2、报名地点:周至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县政府大楼五楼)
报名联系电话:87116262
3、报名所需资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同意报考且有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安置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或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凡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笔试内容主要为《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示
根据选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前80名人员为拟选聘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选定岗位
公示期满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六)聘用
考生岗位选定后,由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四、几点要求
1、选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
2、凡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复退安置人员选聘考试。
3、请各位考生注意察看周至县政府网站关于选聘信息,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 至 县 民 政 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