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全程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 10 月11日至 10 月 13 日。
上午8:30到11:30,下午13:30到16:30
2、报名方式及地址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市人才服务局四楼大厅(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现场直接报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二)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5张;
3、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群众艺术馆招聘人员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市群众艺术馆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专业测试+政策性加分
声乐辅导员测试内容:(1)演唱两首声乐作品(国内外各一首);(2)乐谱试唱(五线谱和简谱各一条);(3)基本乐理(口答题);(4)舞台表演。评委采取当场抽签方式进行。各项测试内容权重分别为:60%、20%、10%、10%。
器乐辅导员测试内容(键盘专业):(1)演奏一首六分钟以上的外国作品;(2)演奏一首钢琴练习曲;(3)口述音乐制作的工作流程;(4)和声应用。各项测试内容权重分别为:60%、10%、10%、20%。评委采取当场抽签方式进行。
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优先聘用顺序详见计划表)
(五)考核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由市人社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部分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齐齐哈尔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422327
齐齐哈尔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795227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齐齐哈尔微波主管站6109743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99612
齐齐哈尔高新区投融资中心 2332074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9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