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组织,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临安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含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9月28日-10月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站开放时间为工作日7:00-24:00),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必须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阶段:
10月16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临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二)办公室咨询(也可电话咨询63721938),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0月21日上午7:30空腹,申请人至临安区中医院国医馆(天目路305号,临安影视城和临安交通皇冠假日酒店之间)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10月26-27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5:00),现场确认、接受申请。申请人必须至临安区教育局(环北路699号)二楼招生自考办大厅提交材料,申请人必须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清单详见附件)。
4.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将通过临安教育网(网址www.lajy.gov.cn)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9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临安教育网的通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高中段教师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12月4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21938)。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